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的意识和管理水平,保障每一名同学的健康和生命安全,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学生工作处(安全管理处)联合后勤服务中心拟对学校餐厅、超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督查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检查督查内容
1.餐厅:配送货环节食材新鲜度、餐厅内卫生情况、操作间卫生情况、各窗口食材摆放情况、食品制作流程规范;菜品口味、质量、价格的对比评价。
2.超市:卫生情况、是否存在临期、过期商品;商品多样性、价格的对比评价。
二、参与人员
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老师、学生工作处(安全管理处)负责老师、校学生会权益服务部工作人员、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。
三、行动时间
1.每周三上午10:00-11:00(餐厅、超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督查)
2.每月一次(餐厅星级窗口评定)
四、注意事项
1.二级学院学生代表每周更换一次,每次每学院各5人。
2.参与检查督查人员需在行动前进行统一培训、明确分工,行动后做好材料记录及汇总。
3.工作人员需佩戴统一标识,严格工作规范。
后勤处 学生工作处
2024年4月11日